文創園區竊錄2短裙妹!嘉義偷拍狼瞎扯:妻罹癌無法行房

文創園區竊錄2短裙妹!嘉義偷拍狼瞎扯:妻罹癌無法行房。(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男子阿義(化名),今年7月29日中午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瞥見一名穿着短裙的妹子,竟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風光,沒幾分鐘後,阿義再度鎖定另名正妹,以相同的手法偷拍裙底風光,當場被民衆發現並通知園區工作人員報案。嘉義地院法官審理,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今年7月29日中午12時45分許,阿義(化名)在嘉義市「文創園區」內,趁被害女子小美(化名)未注意之際,蹲低身體、手持智慧型手機,將錄影鏡頭對向小美兩腿間,以錄影方式,由下往上拍攝大腿、裙底內褲之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

同日中午12時56分許,阿義又靠近另名女子小芳(化名),趁其未注意之際,手持手機置於小芳裙底,以錄影方式,由下往上拍攝她的大腿、裙底內褲之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案經「文創園區」工作人員接獲民衆告知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循線查悉,並於阿義身上查扣犯案手機。

法庭審理時,阿義自陳因妻子罹患癌症無法發生親密關係,便透過偷拍女性裙底風光來滿足性慾;阿義犯後雖坦認犯行,表示願與被害人和解,但2人均表示無法原諒而不願洽談和解,並希望從重量刑。

法官審酌阿義碩士畢業、目前從事服務業;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僅爲圖自身私慾,即以手機攝錄2人裙底等身體隱私部位影像,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私密領域最核心之性隱私權觀念,所爲應予非難,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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