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業違勞基法擬免罰挨批 勞長13字迴應:絕對沒有開後門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立委們關注微型企業違反勞基法免罰輕罰一事,質疑開勞基法後門。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7)日表示,「當輕者不宜重,當重者不宜輕」,強調僱主若是故意、惡意違法裁罰絕對不會輕縱,絕對沒有開後門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立委蔣萬安李彥秀等人質詢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擬免罰或輕罰。

立委李彥秀質詢時表示,微型企業是最有可能違法的企業,因爲人數少,勞工受到不平等對待時,更不敢站出來捍衛自身權益,因此一旦免罰或輕罰,恐造成許多勞工不敢反映,質疑是「不斷開勞基法後門」。

許銘春對此指出,地方政府有反映類似案件,卻出現不同裁罰基準,但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同時也強調所有規定都沒有溢出勞基法、行政程序法範圍

▲許銘春認爲,「當輕者不宜重,當重者不宜輕」,應視情節比例原則裁罰。(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蔣萬安也質疑,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基於什麼原因纔來修正共通性原則,又是爲何以人數區分,一刀切5人以下事業單位得以免罰或輕罰,他堅決反對,等同勞動部變相告訴大企業,成立小公司來規避勞基法,勢必會造成勞工階級化。

許銘春對此指出,先前地方政府也提出相關問題,因此勞動部認爲可以來討論,加上微型企業法能力較弱,不像大企業有人資或法務部門,絕對沒有開後門。

許銘春認爲,「當輕者不宜重,當重者不宜輕」,應視情節採比例原則裁罰,僱主若是故意、惡意違法,裁罰絕對不會輕縱,一定會加重處理,同時也沒有溢出相關法令規範,但需要一套共通性原則,讓各地方政府有裁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