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董事長代付老闆醫療費1420元請款挨告 北檢偵結不起訴
味王董事長、水果貿易商「大洋僑果」負責人陳清福於2018年間,代大洋僑果實際老闆頴川建忠(本名陳建忠)至臺大醫院諮詢並代付醫療費1420元,事後向大洋僑果請款時,挨告涉嫌詐欺、業務侵佔及背信等罪。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陳清福無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
陳清福辯稱,頴川建忠2018年時年逾九旬,由大洋僑果財務部門代爲處理財務,他3月間代頴川建忠至臺大醫院門診諮詢,支付掛號費1420元后,填寫請款單請公司財務部門撥款。
不過,大洋僑果公司財務部時任林姓副理證稱,當時頴川建忠的私人生活費用均由公司協助處理,本案費用是由陳清福代由向醫生諮詢,必需由頴川建忠名下的金融帳戶撥款給陳,但因金額甚低,帳務上與其他費用一併處理。
檢方查出,本案的請款單注有「個人付款」,且大洋僑果公司2018年3月份日記帳確無1420元的醫療費用,認定陳清福並非虛妄,未有不法私領費用的詐欺犯意,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味王董事長陳清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