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碳權交易作準備! 「氣候法」3子法擬6月預告

「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的3子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等將於6月陸續預告。(本報系資料照)

因應全球環境變遷及減碳工作,加上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的3子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等將於6月陸續預告。環保署今(6)日表示,其中自願減量的額度未來可在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

總統蔡英文4月時宣佈將成立臺灣碳權交易所,預計最快將在今年7至8月可成立,不過碳權的交易必須等「氣候變遷因應法」子法通過後纔可上路。環保署表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等將於6月陸續預告,並召開研商會。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各界都在關注碳權交易所的運作方式,國內碳權主要來自「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而這些減量的額度便能進入碳權交易所成爲國內的碳權。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現在開發案碳排放,在環評會要求必須有一定比例要拿國內的減量額度來抵換,而且不能買國外的,因此若要購買國內的碳權,會優先給有環評開發需求的對象;另一個就是部分企業自己製作碳中和產品,但一定要先盤查從生產到製造的碳排放,若減量後還是有碳排放,就可以購買國外的碳權來中和。

蔡玲儀指出,國內對碳權有很大的需求,未來碳權交易所規劃上,若能引進國外碳權到國內則不會限定交易對象,不過在進到臺灣時會再加入一道審查程序,以確保碳權的品質。

蔡玲儀最後表示,預計今年11月底前可預告碳交易的拍賣詳細辦法,以及手續費等相關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