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歷史保存不朽記憶 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開工

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的外觀。(東勢林管處提供)

東勢林管處邀集地方民意代表、文資主管機關、在地裡民等召開施工前說明會。(東勢林管處提供)

東勢林區管理處權管「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69.70號」兩棟建物,於2015年4月23日經臺中市政府公告指定爲市定古蹟,並於2018年4月26日重新指定名稱爲「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爲保存古蹟的歷史價值,經行政院覈定編列2800萬經費,並依據臺中市政府覈定規畫設計成果(展示及展售館)進行工程修復。

東勢林區管理處說,該修復工程於7月13日完成工程發包,並於昨日辦理臺中市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修復再利用工程施工說明會;邀集相關單位,包含關心地方議題立委江啓臣服務處,市議員陳清龍、張瀞分,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等,說明施工內容及修復方式,獲得與會各界的肯定,也對未來整合地方文化旅遊軸線深具信心。

東勢林管處表示,昭和元年(1927年),將臺中出張所與土牛貯木池移設置豐原現址,爲提供日籍員工住宿以及往來長官住宿與視察的需求,遂於1927~1935年陸續興建宿舍羣與招待所。此棟市定古蹟建物即爲八仙山林場時期的官式二層日式招待所。

其中二樓地板於立面上有部分突出構造,爲通氣構造,特色造型之雨庇托架、戶袋及雨戶等,具特殊性與稀少性,修復時將維持日治時期傳統木構造建築物特色,極具時代背景意義。

東勢林管處強調,本案工期爲600日曆天,預計於2024年3月底完工,希冀完工後可帶動串連東勢、豐原、潭子等地區文化景觀及重現八仙山林場內涵,促進地方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