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都更擬移老樹 地方憂整片枯死

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內要執行危老都更案,要移植的樹就坐落在建商購置的宅院內。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2003年催生「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迄今已有3627棵老樹受到保護,北市文化局前局長龍應臺列管保護的第一棵老樟樹,最近周圍樹羣因建商要開發危老都更案,計劃將兩棵樹齡逾50年老樹移植,引發地方擔憂;文化局表示,建商提案後,前天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查,認爲資料仍不完整,決議請申請單位修正後再送審。

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內,老樹羣陪伴在地許多歲月,危老都更案要蓋地上13層、地下3層的大樓,會影響5棵受保護樹木,建商計劃其中3棵原地保留、2棵則是移植,要移植的樹就坐落在建商購置的土地內。

在地居民王小姐說,當地居民、樹保委員和相關工作人員試圖和建商溝通,卻遭無視,這不僅僅是2棵陪伴在地的老樹,而是攸關整片樹羣,更是難得捕捉到臺灣藍鵲身影的生態跳島,訴求周圍不要有工程,因爲這些樹木根系很淺,周遭老房不適合開發。

她有感而發地說,她的媽媽早年與龍應臺搶救了那棵老樟樹,如今媽媽今年過世,因此這片樹林要由她來守護。

住在上坡、北市第一棵受保樹木所在地的90歲屋主王先生說,周遭的樹根系不深,只要開工,水脈就會斷絕,遲早會枯死,重點非樹木離工地多遠的問題。

文化局表示,受保樹條件是,樹胸高直徑0.8公尺以上、樹胸圍2.5公尺以上、樹齡超過50年以上,或是珍稀、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的樹木;若要移植,需要由建設公司提交相關計劃到樹保委員會,由委員們進行審議,第一階段爲幹事會議,通過後纔會到第二階段的委員會,全數通過後才能作業。

至於居民擔心樹木遭解編,樹保委員直言,建商無法說解列就解列,這同樣要經過2到3位委員召開幹事會議、委員會後才能解除,「若擅自作業,會受到樹保法開罰,不是建商說的算。」老樹如果在原地能健康成長,委員們會支持原地保留,建商首要做的是召開專家會勘,評估樹木的保護。

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說,建商不應該只是草草計劃,即便是危老都更也是能以退縮基地方式,達到當地居民盼望的樹木原地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