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道路申請 雲林宮廟陣頭抵臺南眾神之都遶境挨罰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未經許可,在道路進行賽會或擺設筵席…,可處行爲人或其僱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圖/讀者提供
元旦連續假期首日,臺南市警二分局一早8時起就轄區各重要道路及景點加強巡守,員警發現在中正路有一陣頭約計200人廟會遶境,但該團來自雲林的宮廟未經道路申請許可,逕赴沙淘宮、永華宮等廟宇進香,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外,也調度警方交通疏導。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第1條第9款未經許可在道路進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爲,可責令行爲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爲人或其僱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依法舉發外,要求遵守交通規則及不可任意道路燃放煙火鞭炮。
警方調查,雲林有宮廟一早8時即搭乘大貨車、遊覽車等,在臺南市區中正路下車,一羣200多人浩浩蕩蕩廟會遶境,並準備前往沙淘宮、永華宮參香,但也因影響道路有中正、西門、民生、府前路等路段,預計中午離境。
然而,參香信衆一下車即爲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發現,經上前瞭解,才發現該宮廟未經道路申請許可,當場對楊姓負責人依道交條例舉發外,也通報分局調度警力因應。
警方沿途要求遶境隊伍遵守交通規則、依號誌通行、緊靠路旁行走外,嚴禁在道路任意燃放鞭炮。期間也發現有名騎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者,同樣依法舉發。
市警二分局員警發現該宮廟未經道路申請許可,當場對楊姓負責人依道交條例舉發外,調度警方交通疏導。圖/讀者提供
雲林有宮廟一早8時即搭乘大貨車、遊覽車等,在臺南市區中正路下車,一羣200多人浩浩蕩蕩廟會遶境。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