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首次聲押柯失敗?律師揭原因:太貪心「開庭笑死人」
第一次開羈押庭,彭振聲(右)遭羈押禁見。柯文哲(左)卻無保請回,林智羣認爲檢方太急於主攻收賄罪。(合成圖/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檢方提抗告、4日高院發回更裁,臺北地院今(5日)二度開羈押庭,從下午2點到4點半,經檢辯2個半小時法庭攻防後,法官呂政燁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律師林智羣對此指出,檢察官第一次開庭時,放着圖利罪不強調,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結果沒辦法說服法官;第二次開庭檢察官改主打圖利罪,最後法官就以圖利罪羈押柯。但也有網友指出,法院告示牌寫明罪名是「貪污」。
林智羣今(5日)在臉書發文提到,他看了北院羈押裁定內容後,想法如下:1.檢察官第一次開庭時,放着圖利罪不強調,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結果只能拿出100多萬元的不明金流,跟京華城200億元的利益差太多,開庭前嚇死人,開庭笑死人,收賄罪部分沒辦法說服法官,連穩穩的圖利罪也沒被採納。其實光是圖利罪就是5年以上重罪,不需要硬加法條,特別是相關金流無法證明的情況下,一直主張收賄罪,很難被法官買單。
2.第二次開庭,檢察官改主打圖利罪,最後法官就以圖利罪羈押阿北。
林智羣強調,結論就是,開庭時不能太貪心,先丟有把握的牌,沒把握的牌,日後證據收集充分後再戰。
由於林智羣立場親綠,同溫層網友留言表示「如果上次羈押外面的小草會暴動,司法就活不過來了。今天羈押也好,小草就不能說司法已死啦」、「圖利罪是爲了預防期約收賄的」、「想請教律師,現在民衆黨跟柯粉說蔣萬安的都發局今年一月開會說京華城沒問題,這樣蔣萬安跟其他市府官員也會有罪嗎?民衆黨現在把希望放在國民黨身上了,要國民黨替民衆黨背書」、「但是法院告示牌寫明罪名是〈貪污〉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