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打探審查調查工作秘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三組原組長王亮山被“雙開”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三組原組長、一級高級監察官王亮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亮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調整中說情干預並收受財物;爲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相關事項,違規打探審查調查工作秘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大額財物。
王亮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王亮山主動投案,具有從輕情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亮山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