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高質量推進國家公園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觀察者說)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楊朝霞

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快建設以國家公園爲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爲基礎、以各類自然公園爲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把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和珍稀物種棲息地保護起來。”作爲我國自然生態系統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部分,國家公園在美麗中國建設中居於重要地位。高質量推進國家公園建設,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必須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導,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爲高質量推進國家公園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時代以來,伴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國家公園建設相關政策法規不斷健全完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並將“建立國家公園體制”作爲重要內容。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國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在總結試點區域管理經驗的基礎上,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提出,“構建以國家公園爲代表的自然保護地體系。”201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供高質量生態產品,推進美麗中國建設”。2022年6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國家公園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公衆服務、監督執法等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在地方立法層面,我國國家公園法治建設呈現出“一園一法”的鮮明特點。例如,2014年《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達措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條例》出臺,在全國率先實現“一園一法、依法管理”。2017年,《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試行)》《神農架國家公園保護條例》先後出臺。2024年,《福建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江西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正式通過。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江西兩省在立法過程中打破常規,強化省際合作,開展協同立法,着力破解部分管理領域尺度不一、寬嚴各異的“一園兩治”問題,並在立法中就“閩贛協作”“贛閩協作”作出專章規定。這些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對推進國家公園建設起到了規範和促進作用。

在相關政策法規的引領和保障下,我國國家公園建設穩步推進,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和成就。2021年10月,我國正式設立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國家公園,保護面積達23萬平方公里,涵蓋近30%的陸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國家公園正式設立以來,大熊貓、東北虎豹、藏羚羊等旗艦物種數量持續增長,國家公園生態系統質量穩步提升,生態保護的成效顯著。

目前,國家層面還沒有專門的國家公園立法。國家公園作爲新的也是最重要的自然保護地類型,法律地位不夠明確,概念界定不夠清晰,規劃設立、保護管理、保障監督等缺乏系統完善的法律依據,已成爲國家公園建設實踐中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2024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國家公園法草案。制定國家公園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其一,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進國家公園建設的重要舉措。其二,這是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現法治化治理,走高質量發展道路的關鍵一環。其三,這是解決重疊設置、多頭管理、邊界不清、權責不明、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等自然保護地問題的必然要求。

爲高質量推進國家公園建設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加強對國家公園的保護和管理、保持重要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爲出發點和立足點,以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爲長遠目標,以妥善處理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關係爲重要任務,以國家公園的規劃和設立、保護和管理爲重點內容,加快國家公園法的立法進程,不斷提升相關立法、執法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打造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意義的國家公園法律規範體系,確保國家公園建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作者爲北京林業大學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06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