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吃牢飯」搶劫超商 催店員報警不成竟騎車投案

男想吃牢飯竟搶超商催報警不成騎車投案,桃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罪嫌起訴。(蔡依珍攝)

45歲蔡姓男子因心情不佳,上月7日晚上竟持玩具槍闖入龍潭一間超商搶走8.1萬現金,蔡男拿到錢後催促店員報警,等不及警察到超商,又返家找老父載他到派出所自首,稱只因「想吃牢飯」,桃檢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罪嫌起訴。

家住龍潭的蔡姓男子,上月7日晚上6點半因心情不佳,赴住家旁的超商,當場掏出玩具手槍指向未滿18歲的呂姓店員,恫嚇:「拿錢出來!」呂姓店員一度不願理會,但蔡男又加重語氣和加大音量,店員才從收銀機內取出現金,將總共8.1萬元交給蔡男。

蔡男得手後不但未逃跑,還要求店員趕快報警,但呂姓店員仍不爲所動,其他店員見狀連忙報警,蔡男獲悉,在店內待了5分鐘,等不及警方到場,自己走回家,拜託父親載他到鄰近的龍潭分局聖亭派出所,並將全部的現金和玩具槍一併交付給員警稱:「我搶了超商!」,父親才知兒子闖了大禍。

蔡男向警方供稱,自己因心情不佳,想進監獄吃牢飯纔會行搶,家屬則提出蔡男思覺失調症的就醫紀錄,警方訊後仍依恐嚇取財送辦。

桃檢調查,蔡男偵訊時都能流暢以對,也自知違法,並無降低辨識能力,另蔡男得手後未立即逃逸,是等店員報警之後才離開,且在警方知悉前就前往派出所自首,加上審酌他的犯罪動機,主觀犯意並非索取店內財物,不構成恐嚇取財,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嫌起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0800-78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