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傳遭俏江南買家告欺詐 怒反擊「不誠信的是他們」
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10年婚姻近來傳亮紅燈,上月因汪小菲在微博失言,引來大S怒回正準備辦理離婚,汪小菲發文滅火後,便對婚變傳聞不再回應。昨(6日)港媒報導,汪小菲遭俏江南餐廳股份的買家怒告誇大餐廳的財務狀況,涉及疏忽、欺詐及違反誠信,要求償還所得的不當利益。
早年張蘭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被告,2015年2月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 與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要求張蘭需自行申報所有價值超過50萬港幣的資產,但張蘭沒有申報任何藝術品,並表示名下沒有價值超過50萬港幣的藝術品,兩年前張蘭因藐視法庭被判恐監禁1年,但當時汪小菲表示會上訴,今年初上訴庭頒佈判詞,表示因張蘭沒有合理解釋爲何沒在原審時就提交新證據,且提出新證據不足,故駁回上訴許可。
未料,最近身陷婚變風暴的汪小菲也捲入官司,據《東網》報導,原告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質疑汪小菲因有意促成俏江南股份的交易,向他們買家提供財務狀況文件時是不準確的資料,誇大了俏江南的價值。
汪小菲發聲明澄清遭俏江南股份買家控告爲不實消息。(圖/中時資料照片)
報導指出,在2012年到2013年之間賣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俏江南財務狀況等文件,原告最後花了2.86億美元(約80億臺幣)購進股份,其中至少約3600萬美元(約10億臺幣)是直接存入被告銀行戶頭,又因原告後來發現當年被告所提供資訊不實,認爲汪小菲涉及疏忽、欺詐及違反誠信,要求汪退回不當得利,並另外賠償相關損失。
對此,汪小菲則委託律師發聲明澄清,表示CVC Capital Partners(下稱CVC)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下稱LDV公司)收購俏江南一事,和汪小菲完全無關聯,並稱當時是CVC主動遊說俏江南出讓股份,期間還是CVC屢有缺乏誠信行爲而終止談判,且CVC曾對俏江南進行一年多財務調查,並對結果相當清楚及滿意。
CVC當時完成調查後,指出對俏江南管理團隊印象深刻,是在中國遇見的最佳本地團隊,「我們認爲他們十分可靠,因爲他們在整個盡職調查過程中,就企業所面對的挑戰及困難都對我們十分坦白」,可見CVC對俏江南集團財務和營運狀況完全清楚。
另外,LDV公司收購俏江南後成爲集團最大股東,由其完全掌控經營,「但由於其後大環境變化及禁奢等政策,以及主事者非餐飲專業,導致經營不善,其結果自應由後續大股東自行負責」;而LDV公司對俏江南、張蘭提出的詐欺及違約一事,已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認定爲子虛烏有,一切都是不實陳述,最後強調不誠信者是LDV公司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