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外遇產下私生女! 小三向元配道歉驚爆:他劈腿多女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在外偷情,還與曉萱(化名)產下1 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在外偷情,還與曉萱(化名)產下1 女,因此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兩名被告須連帶賠償150萬元。臺南地院審理後判準。可上訴。
據瞭解,原告小美與被告阿德於民國90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婚姻存續期間,阿德在105年底因教學活動結識另一被告曉萱。儘管曉萱明知阿德已婚,仍與其展開交往,雙方發生多次性行爲,並於106年誕下一名女兒。
小美指出,丈夫與曉萱的親密行爲完全超出一般社會道德的容忍範圍,對婚姻造成巨大傷害。阿德從此對家庭漠不關心,讓她身心俱疲,甚至需要靠藥物入眠,因而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150萬元。
針對指控,阿德聲稱與曉萱僅止於教學活動的合作關係,否認與對方有親密行爲,並反駁妻子指控他對家庭冷漠的說法。然而,曉萱則坦承兩人確有交往,然阿德除與曉萱持續交往外,尚與其他女性友人曖昧不清,且在阿德對她冷淡後,於112年4月向小美坦白。曉萱表示,自己對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深感歉意,但認爲150萬元的賠償金額過高,無力負擔。
法院審理過程中,小美提供了丈夫與曉萱的LINE對話記錄及親密合照,作爲證據。儘管阿德否認照片中男子是他本人,並拒絕進行親子鑑定,但曉萱的坦承,以及其他客觀證據,讓法官認定兩名被告確實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
法官指出,婚姻是建立在忠誠與互助基礎上的關係,配偶間的誠實義務不容破壞。阿德與曉萱的行爲,顯已損害婚姻的圓滿與安全,屬於違反善良風俗的行爲,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阿德與曉萱須連帶賠償小美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