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罵館長有7項前科遭控毀謗 退役上校李天鐸出庭仍否認

前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PO網罵館長有7項前科遭控毀謗出庭仍否認。(中時資料庫)

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2019年在臉書po文,指網紅「館長」陳之漢「有7項前科」,引來館長提告判賠30萬並道歉後,又遭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開庭,李天鐸親自出庭表示,他只是認爲蔡英文邀館長上莒光日不妥,而且又在網路論壇看到PO文描述,自己也上司法院網站檢索查證,並沒刻意毀謗館長的意思。

2019年5月,李天鐸在其粉絲專頁「李天鐸軍事論壇」上,指陳之漢有毒品、竊盜、恐嚇、傷害、搶奪…等7項前科,並表示總統蔡英文和館長一同錄製國軍「莒光園地」是「瘋了」。

李天鐸的po文讓館長十分不滿,次日拿出他申請的良民證,證明自己沒有前科,要求李儘速道歉,但李認爲沒有必要,持續主張先前說法,強調自己的資訊來自網路,沒有查證必要也沒有法律問題,事後遭館長提告。

館長開庭時主張,,自己是海軍陸戰隊役畢、參加過921救災,退伍後從事健身事業,多次捐助公益出錢出力,李的說法嚴重損害他的形象,要求李賠償50萬元並道歉。

李天鐸則承認po文沒有查證,散播不實訊息,願意賠償10萬元並刊登相關的道歉聲明。當時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爲,李天鐸在館長澄清後,並未道歉且持續攻擊,讓閱聽人對館長產生負面評價,判李應賠償30萬元,並在臉書向館長道歉15日,目前已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