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嚴快評 》駐印尼代表處鋌而走險

駐印尼代表處投書印尼媒體時代報(Tempo),針對印尼與中共聯合聲明加以駁斥並表達強烈抗議。此項舉動殊欠考慮,極爲不妥。(圖/美聯社)

駐印尼代表處12月20日投書印尼媒體時代報(Tempo),針對印尼與中共聯合聲明加以駁斥並表達強烈抗議。此項舉動殊欠考慮,極爲不妥。

印尼政府近日公佈與中共的聯合聲明,其中提及「印尼重申一貫堅定奉行一箇中國原則,該原則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中得到確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項聯合聲明直接衝撞民進黨政府的立場,我外交部可以針對此項聲明加以駁斥,但是駐印尼代表處就此事發表聲明,就冒了極大的風險。

第一,我與印尼無邦交。在印尼設立的代表處沒有官方地位。主要工作在增進與印尼的經貿文化交流,不應涉及政治議題。如果印尼政府認真計較,輕則可以警告我駐印尼代表處,重則可以將駐印尼代表驅逐出境。

第二,任何駐外機構,無論是大使館或代表處,都不應該批評駐在國政府的政策。這是外交慣例,表示對駐在國的尊重。否則就犯了外交大忌。印尼是主權獨立國家,奉行一中原則是印尼政府的官方立場,因此纔會與中共建交,斷絕與我外交關係。我駐印尼代表處對印尼政府的政策表達抗議毫無意義。

駐印尼代表陳忠表示,臺灣與印尼雖無正式外交關係,雙方卻在許多方面合作密切。迄今雙邊已簽訂29項合作備忘錄,並希望能持續與印尼強化經貿、醫衛、農業、教育、文化、觀光等實質層面合作。這纔是駐印尼代表處應該做的事。

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處可以呼籲駐在國政府支持臺灣的國際參與。但如果進一步指責駐在國政府政策,就逾越了應有的分際。我其他代表處應該引以爲戒,不可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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