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持槍打獵遭判刑 蔡正元轟民進黨:乞丐趕廟公
針對臺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判刑3年6個月定讞,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創下司法史上爲非常上訴開庭首例。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臉書聲援王光祿,指出應「尊重原住民文化」,而不是讓「民進黨的臺灣人」乞丐趕廟公、用法律迫害原住民。
3年前,王光祿因高齡的母親吃不慣平地油膩的肉,吵着要吃山上的動物,因此王光祿拿撿拾的獵槍,上山打了1只山羊、1只山羌,分別依違反槍砲條例判3年2個月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7個月。
由於去年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爲案件有「法律限縮」的問題,因此提起非常上訴,成爲非常上訴開庭的司法首例。而最高法院於29日開庭調查,王光祿雖身體不適但仍堅持出庭,他表示身爲一個布農族的男人,若沒有獵槍,會被部落村民取笑,「希望能把我們原住民傳統文化還給我們」。
對此,蔡正元30日於臉書表示,「原住民基本法」允許原住民使用獵槍;「野生動物保護法」卻反對原住民打獵。國民黨立委擬修法讓兩法合一,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但民進黨立委卻拿野生動物保護法杯葛阻擋。
蔡正元表示,臺灣島幾千年前就是原住民的領土,且野生動物綿延不絕,而十七世紀時中國裔漢族移民佔領臺灣島,自稱「臺灣人」,也讓野生動物快滅絕,但這些「臺灣人」卻有臉對原住民說三道四。
蔡正元認爲,民進黨的「臺灣人」乞丐趕廟公,用法律迫害原住民,「上蒼一定不會原諒臺灣島上,這些冒牌的民進黨臺灣人」。
有不少網友支持「尊重原住民文化」,但仍有人擔憂時代在改變,開放原住民打獵應有一定狩獵的比例原則與生態保育觀念,且只限合法擁有獵槍的原住民可以狩獵,並反對以野生動物做生意,以防止野生動物因商業而大量被捕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