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詐欺新手法!社羣平臺興「第三方詐騙」 買家、賣家皆受害
臺中市警方查獲第三方詐騙案,將嫌犯依詐欺罪嫌送辦。(警方提供)
臺中市警方查獲第三方詐騙案,將嫌犯依詐欺罪嫌送辦。(警方提供)
網路社羣網站購物小心遭「第三方詐騙」,臺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2起新詐騙手法,嫌犯分別扮演「假賣家」及「假買家」,主導讓買家匯錢給賣家,賣家寄貨到手,再轉賣牟利。22歲吳男以販售便宜iPhone二手機爲幌子,有6人受害,不法所得約15萬元;24歲蔡男則以賣超值煙火行騙,各依詐欺罪嫌送辦。
臺中市警方查獲第三方詐騙案,將嫌犯依詐欺罪嫌送辦。(警方提供)
不法分子盯上全球疫情助長的網購商機,除了蝦皮、露天、Y拍等購物平臺外,消費者發現Facebook臉書、Dcard狄卡及IG等社羣網站的網友賣物更便宜,立刻向「佛心」賣家下單,豈料,落入了「三方詐騙」的陷阱。
警方表示,俗稱「第三方詐騙」、「三角詐欺」嫌犯先在社羣網站註冊帳號,扮演「假賣家」刊登盜取賣家販售商品圖照,等買家下單後,再扮演「假買家」向賣家訂貨,提供賣家金融帳號給買家匯錢;要求賣家收款後,將商品寄到自己手上。嫌犯拿到商品就封鎖買家,直到買家遲未收到商品而報警、賣家帳號遭警示才曝光。
22歲吳男在網路社羣Po文販售便宜iPhone二手機,與臉書網友私訊談妥價格後,另在遊戲平臺扮演「假買家」購買虛擬遊戲幣,主導騙局。警方去年底循線在桃園市桃園區1棟大樓內將他逮捕到案,當場查扣手機2只,現金7200元,並追出有買家4人、賣家2人受騙,不法所得約15萬元。
24歲蔡男則在臉書社團扮演「假賣家」販售超值煙火,再扮演「假買家」向中市逢甲商圈的民宿業者訂房,拿到民宿帳號給煙火買家匯款,再到民宿住宿、要求退還逾匯款項,員警也循線到桃園將他逮捕,追查出他不法所得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