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附證人簽名協議書」 怨偶離婚無效

▲女子用手機上網購物。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VCG)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對結婚10多年的夫妻互控對方外遇,妻子上網購買附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在丈夫的「善待」哄騙下籤署離婚。事後前夫的善待都是謊言,向法院聲請離婚無效,自爆「離婚證人」是在網路上購得,因此判決離婚無效。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對夫妻各自控訴對方外遇,男方控訴女方習慣性晚歸,子女都沒在照顧陪伴。女方則控訴男方離婚前說會善待她,離婚後仍會同住、全家一起出遊,跟離婚前無異。但後來女方發現男方根本無心,事後發現男方原來在離婚前早有外遇,控訴「善待說」都是謊言。

女方同時自爆,離婚協議書是上網購得,而且該協議書附有證人簽名,但這兩位證人他們根本不認識。法官依照民法規定,認爲證人均無親見或親聞夫妻雙方確有離婚真意,因此判決離婚無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