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機制化解租房糾紛

隨着畢業季到來,住房租賃市場迎來旺季,但退租時產生的矛盾糾紛也讓人困擾不已。其中,驗房時房屋定損問題是產生租房糾紛的主要原因。

一般情況下,房屋損壞可分爲正常損耗和人爲損壞。按理說,房屋居住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損耗折舊,租戶無需爲正常損耗買單。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租戶因個人原因使用不當或超出正常合理使用範疇,造成房屋或傢俱家電損壞的就應賠償相應損失。

但在現實中,什麼情況下的損耗應該賠,什麼情況下不該賠,租賃雙方很難達成一致。房東認爲需要賠償或扣押金的,租戶可能認爲只是正常損耗無需賠付,僵持之下就會形成糾紛,而相關法律法規也缺乏明確的評判標準。租賃雙方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妥善解決,不僅會損害一方的合法權益,此種情況多了還會形成“租房踩坑”“押金難退”等固有印象,影響租房市場的健康發展。

《2023中國城市長租市場發展藍皮書》顯示,我國租房人羣已突破2.6億。隨着住房租賃市場日益壯大,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完善相關法規,詳細界定租賃房屋受損標準和內容,並對賠償金額給出參考範圍。這樣既能避免房東“漫天要價”,也能約束租客不合理的租住行爲。當然,房東和租客在簽訂租賃合同前,都要詳細討論並明確記錄所有相關條款,並做好證據保存,爲退房交割時“避坑躲雷”留好憑證。

對於租房押金,可以探索第三方託管制度,將押金委託給第三方管理。目前,有些地方已經在探索住房租賃押金託管和租金監管制度,此舉對有效預防住房租賃糾紛、規範住房租賃經營行爲、依法維護租賃當事人權益都有重要意義。

此外,很多租賃糾紛發生後大多需要走法律途徑或由第三方介入來解決,既耗心力,又費財力,無奈之下一些租戶只能妥協讓步。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健全完善租房糾紛調解機制。可充分發揮社區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的作用,也可嘗試成立專業的租房糾紛協調機構,爲租賃雙方提供專業化諮詢和服務。

住房問題關係社會發展和民生福祉。健全住房租賃市場管理機制,細化管理規範,引領市場邁向公平透明、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既是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的重要抓手,也是不斷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居住生活新期待的現實需要。(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