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30分鐘」友攜現金先出關未同行 海關判違規「50萬飛了」

▲▼新竹莊先生因攜帶友人現金先行出關,海關因此認定他違規而沒收現金。(圖/讀者提供,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晚出關30分鐘,50萬臺幣就飛了!新竹3名友人一起準備到機場搭機前往澳門洽公,但因3人未一同出關,前後僅隔30分鐘,海關人員即認定第一名出關者違規攜帶超額現金,查扣12萬1千港幣莊男投訴「即使拿出購買機票證明飯店刷卡記錄,證明他們3人同行共帶20萬港幣,但就是差30分鐘抵達,海關堅持認定違規沒收12萬1千港幣,實在太誇張了。」他表示,返國後,一定會提訴願要求海關返還這筆錢。

新竹莊男向《ET today記者》投訴,26日與陳男林男2名友人一同前往機場準備搭機至澳門洽公,3人分別駕駛2臺車桃園2航廈,準備搭下午飛機飛往目的地,莊男一人代爲保管3人到澳門所需花用的20萬港幣。只是當陳、林2人正在停車場停車,莊男先到機場的因肚子餓,於是先行入關準備吃點東西填飽度子身懷鉅款的莊男遭準備出關時卻被攔撿抽查,身上的20萬港幣也當場被查扣。

莊男被海關人員扣住後立即連絡在停車場的陳、林2人,2人也在電話中向海關表示,20萬港幣是3人共同攜帶的現金,平均每人是6萬6千元港幣,符合1人不得攜帶超過7萬9千元的港幣的規定,但海關人員不予採信,甚至陳、林2人於半小時內趕到現場解釋時,海關人員仍堅持查扣,最後只退還他1人的最高攜帶限額7萬9千元港幣。

莊男無奈的表示,當時,陳、林2人都出示信用卡刷卡購票證明、同家旅館證明,證明3人是同行的,而且2人停好車馬上就趕到海關辦公室,前後不過2、30分鐘的時間,但海關就是堅持查扣,實在無法理解。

陳男也表示,莊進關時間是下午3點,他與林2人大約在3點30分入關,停好車直接衝航空公司報到再衝出關,30分鐘已經是馬不停蹄地趕來了,他與林2人都掏出口袋,身上只帶一些臺幣,身上港幣不多,也出示購買機票證明跟住宿飯店,證明3人是同團好友,但海關人員就是不相信他們的說法,堅持移送。

莊男表示,「30分鐘損失近50萬臺幣,實在是倒黴」。也批評海關的做法太誇張了,他說,這筆錢還有同行2名友人的份,只是較晚入關,海關不聽他們說明、不看他們提出的證明就堅持查扣近50萬的現金,待他返國後一定會提起訴願要求海關返還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