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美國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無權依據《公約》主張外大陸架
4月2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據《金融時報》報道,近期美國公佈了200海里以外大陸架界限,將大面積礦產資源豐富的海牀納入其管轄。日前,俄羅斯、中國等國代表團在國際海底管理局會議上指出,由於美尚未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單方面擴大外大陸架的主張不可接受。請問中方對此有何進一步評論?
汪文斌表示,美國單方面劃定200海里以外大陸架界限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霸權行徑。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定界規則源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非習慣國際法。美國不是《公約》的締約國,無權依據《公約》主張外大陸架,也無權通過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審議其外大陸架界限,美國單方的主張非法無效,嚴重違反國際法,侵蝕國際海底區域這一"人類共同繼承財產",損害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不會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這再次暴露了美國對國際法合則用、不合則棄的實用主義做法和霸權本質。
作者:
編輯:孫欣祺 責任編輯:孔韜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