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4.7萬長達4個月 新店少年遭強押逼籤借據還錢

警方逮捕陳姓少年等人。(新店警分局提供)

16歲陳姓少年不滿17歲洪姓少年拖欠4萬7千元達4個月之久,昨(7)日深夜夥同5名友人強押走洪,控制行動約4小時,並打電話給洪母討債,洪母聽聞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至交款現場埋伏,當場查獲陳姓少年等4人,另2名嫌犯則逃離,警詢後將依法送辦。

警方指出,44歲洪母今(8)日凌晨2時至新店警分局安和派出所報案,稱接到兒子電話告知遭人帶走,要求交付現金4萬7千元,如不交付則無法離開。

警方與洪母至新店區安和路三段100號約定的地點埋伏守候,凌晨2時40分,見到被害人洪姓少年遭6名不明人士包圍,警方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逮人。

警方當場逮捕陳姓少年、林姓少年及18歲吳姓男子,於現場附近搜索,在新店區新和街60號前查獲共犯20歲黃姓女子,另2名嫌犯在逃查緝中。

警方調查,洪姓少年與陳姓少年過去同住在一起,洪平常吃吃喝喝,積欠陳4萬7千元,洪故意拖欠達4個月,導致陳心生怨恨,所以找來5名友人強迫洪簽下借據,並恐嚇如他的父母無法還款,將對洪不利,陳姓少年等人透過被害人手機聯繫上洪母。

警詢後,全案將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恐嚇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臺北少年法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