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殺83頭梅花鹿還索賄百萬 連江前處長遭彈劾

前連江縣產發處長劉德全2016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超過百萬元賄款,還要求業者屠殺83只梅花鹿,監察院7日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蔡雯如攝)

前連江縣產發處長劉德全2016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超過百萬元賄款,同時覈准補助2個兒子成立的5家人頭公司315萬餘元,甚至只因自己的主觀意思要求業者屠殺83只梅花鹿,先前遭法院判刑9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指出,劉行爲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7日已全票通過彈劾案。

監察院指出,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百萬元賄款,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劃的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的計劃補助款,又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

該案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爲劉的行爲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審查會於7日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