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開車門撞騎士顱內出血癱瘓! 駕駛稱「要退休」仍判賠569萬

▲突開車門太危險,圖爲嘉義一名駕駛害騎機車伕妻檔受傷。(圖/資料照/翻攝自第一大隊德安分隊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開車門「擊落」機車騎士事件層出不窮,交通部也因此從2017年7月1日起將罰鍰提高到最高3600元,新竹一名61歲的範姓男子2015年9月將車停在竹北市科大一路路邊,沒注意車況就突開車門,後方62歲周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導致生活無法自理。新竹地院日前判刑6個月;民事部分判賠568萬9400元。

範姓男子2015年9月29日下午1點多,開車行經科大一路臨停路邊時,沒有注意後方車況,就擅自開車門,導致周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並導致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右手骨折等,治療後生活仍無法自理,需要專人整天照顧,新竹地院因此依照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嫌,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36萬。

民事賠償部分,擔任清潔臨時工的周姓騎士認爲,因遭撞後生活無法自理,失去工作能力薪資損失超過100萬,加上安養院費用約634萬元、200元的精神慰撫金,最後共求償943萬元,扣除強制理賠173萬,認爲範姓男子應該賠償770萬。範姓男子則供稱自己年事已高,事發前已經要退休,之後很難再工作不需要賠償。

不過法官認爲,周姓騎士的確因此事故喪失工作能力,求償有理由,加上無法生活自理,精神慰撫金也屬公允,因此判決範姓男子須賠償568萬9400元。

▼圖爲新北市一名女騎士日前遭路邊小黃司機開車門擊落,又撞到對向直行的郵務車,送醫不治。(圖/資料照/記者林煒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