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放寬 新北容許乙種工業區做企業勞工宅

爲擴大民間提供社宅量能,新北市城鄉局提出「都市計劃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提高民間申請捐贈社會住宅之公益設施獎勵上限50%。(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爲配合都市更新推動、社會住宅多元供給、動物保護政策等實務需求,新北市城鄉局今(25)日提出「都市計劃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其中爲鼓勵企業興建勞工宅,增訂乙種工業區容許興建一定比例只租不售的企業勞工住宅;增訂保護區內容許公立與民間動物收容所設置,另寵物生命業者最常面臨土地合法化問題,此次修正也增訂都計農業區允許設立動物收容所及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等。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細則修正主要有3重點,分別爲鼓勵民間捐贈社會住宅、提高容積獎勵上限到50%,以及有條件放寬土地使用管制,增加都更的誘因,並配合動保政策需要部分放寬分區容許使用項目。市政會議通過,後續將函報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發佈。

黃國峰進一步說明,爲開創多元社宅機制、擴大民間提供社宅量能,提高民間申請捐贈社會住宅之公益設施獎勵上限50%,同時鼓勵企業興建企業勞工宅,供員工申請入住,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但使用土地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20%;在動物保護方面,本次修訂新增保護區、農業區容許使用作動物收容處所等相關設施,以保障動物福利迴應市民需求。

都市計劃科長鄧涵瑛表示,配合新北市淨零目標增訂相關節能綠化設施,得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建築面積及建築物高度的規定;爲保障所有權人權益,修正保護區、農業區內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覈准拆除重建之建築物,得依原建築物高度興建;另因應市場使用需求及特性,比照商業區規定提高市場用地的建蔽率至70%。

鄧涵瑛指出,本次施行細則於第5階段修法草案業於11月14日經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第487次會議審議通過,今市政會議報告通過,後續將函報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發佈,將使整體都市發展與土地使用規範將更貼近市民需求,且兼顧都市發展的品質,爲未來的新北市建設奠定更加穩固的基礎。

副秘書長邱敬斌表示,英國癌症醫院上面設有旅館,讓陪病的人在照顧病人過程中可以有較舒適的環境,建議城鄉局在土管部分可以增加此設施,因爲此制度在臺灣未實施過;新北市長侯友宜認同請城鄉局向中央反映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