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分紅竟是黃粱一夢?警檢合力幫被害人追回12萬元被騙款

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李海林

家住湖北當陽的莊某某,本想靠投資項目給自己的“小金庫”來個保值增值,沒想到反而是給犯罪嫌疑人李某遞上了“金元寶”。

近日,由湖北省當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7月12日,承辦檢察官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案情始末。

滿懷期待投資入股

2018年10月,熱愛公益活動的莊某某在一公益組織羣聊中認識了李某,李某幽默詼諧的發言、對公益活動的積極響應,都給莊某某留下了誠實、善良的好印象。

在聊天中,李某自稱是湖北應城人,在廣東沿海一帶經商。李某無意中透露自己在深圳有一風力發電項目即將落地。在得知莊某某是財會專業出身後,李某表示有意聘用莊某某爲財務總監,並許諾給莊某某項目20%的股份。當莊某某提出要到項目實地進行考察時,卻被李某以項目還在籌備階段、基礎設施未完善爲由拒絕了。

2020年10月,李某又告知莊某某自己手上有一網絡直播帶貨項目非常火爆,但亟需資金週轉。“現在項目的回報很可觀,你要是願意入股,我每個月給你項目10%利潤的分紅。”莊某某見相識兩年的李某生意越做越大,可以投資賺錢,在李某的勸說下,便拿出自己積蓄已久的12萬元分四筆轉給了李某,李某則用註冊的空頭公司出具《個人投資協議書》和收據。

預期分紅不見蹤影

然而到了分紅時間,李某始終以項目遇到狀況未盈利爲由,遲遲不肯支付分紅。

“莊總,最近這幾個月盈利不好,我們帶貨的銷量只能說和成本持平,公司都在吃老本。你放心,等到了春節促銷的時候再賺回來,答應你的分紅肯定一分不會少。”李某拖延道。

莊某某聞言只能耐心等待,靜候自己埋下的“金蛋”孵化。一連數月,李某那邊始終杳無音訊,從不彙報項目狀況,甚至連電話都不接。此時,沉浸在投資理財美夢裡的莊某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2021年9月,莊某某要李某退還自己的“投資款”,李某口頭表示答應,但始終找各種理由推遲退款。

信任和耐心被消磨殆盡後,莊某某最終選擇報警。

12萬元被騙款全部追回

2023年7月,當陽市公安局以李某涉嫌詐騙案進行刑事立案,並對李某進行傳喚。迫於壓力,李某退還了其中的6萬元投資款,並承諾會想辦法退還剩下的6萬元。鑑於李某認罪態度良好,公安機關對其作監視居住處理後,將此案移送至當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面對承辦檢察官詢問時,李某請求寬限兩個月,方便自己湊錢退贓。然而兩月之限過去,在接受檢察官傳訊時,李某一改之前真誠悔罪的態度,甚至拒絕到案。

鑑於此種情況,承辦檢察官認爲,李某認罪態度惡劣、且具有無法到案的風險,遂依職權依法作出逮捕決定,並交由當陽市公安局執行。

從“法外狂徒”到“鋃鐺入獄”,再次見到檢察官時,李某還是一口咬定“投資論”說辭,聲稱自己絕非詐騙,而是在帶莊某某投資做生意。

面對拒不認罪的李某,檢察官對其進行釋法說理,從編造虛假項目、侵佔揮霍詐騙錢財等方面一一指明、拆穿其詐騙意圖、手段,並向李某重點釋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退贓退賠的法律規定。

面對檢察機關指控,李某最終放棄狡辯,表示認罪認罰,願意與家人聯繫,退賠被害人剩餘“投資款”。

今年6月19日,莊某某收到李某家屬退還的剩餘6萬元。“真沒想到被騙走的錢,還能全部要回來。”收到退款後,莊某某感慨萬千,並向承辦檢察官表示感謝。

6月20日,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並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