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中點評:若干意見發佈,上海在創業投資中繼續發力
7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動上海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辦規〔2024〕10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4〕31號)等精神,《若干意見》對《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上海創業投資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規〔2019〕29號)進行修訂。
相較於已經發布的文件,《若干意見》結合上海創業投資發展情況,重點進行了以下調整:
1、集中資源打造投資機構
《若干意見》提出“集中資源打造兼具投資、運營功能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專業平臺和高能級基金管理機構”。今年4月,上海國投與上海科創聯合重組,打造出了資產規模超千億元的國有資本投資平臺就是對該項意見的重要註解。並且在7月初,上海國投就宣告成立總規模爲890億元的先導產業母基金。這些資金將有助於上海推動專業投資團隊更進一步,打造高能級基金管理機構。
另外,《若干意見》還提出“對挖掘初創項目能力強、投資項目科技含量高的基金管理機構,支持政府引導基金在一定額度內開展滾動投資”, 這意味着優秀的基金管理機構將有機會獲得更多地、持續地資金支持,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模式將有可能創新。
2、多種方式推進產業探索
《若干意見》通過資金支持、投資方式創新等推進產業探索。首先,《若干意見》提出“新設上海市未來產業基金,重點投向處於概念驗證和中試等早期階段的硬科技領域和未來產業”。這意味着上海市將有一隻專門投資於早期階段的基金用以擴大對早期項目的覆蓋。同時,《若干意見》還提出“研究適當提高政府引導基金對創業投資企業出資比例”,這意味着創業投資企業將可能獲得上海市更多資金支持。其次,《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深化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拓展認股權應用場景,提升認股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估值、轉讓等綜合服務功能”。這意味着對於無基金管理資金的孵化器等主體,可以以服務、資源換企業股權,有助於各方利益進一步綁定,共同享受發展帶來的紅利。最後,在現有讓利機制基礎上,《若干意見》提出“探索上海市未來產業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階梯化讓利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更多參與到早期項目的挖掘、投資中。
3、優化國有機構從業人員評價機制
針對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管理人員,《若干意見》提出“優化評估管理,允許評估備案管理單位制定估值管理制度,科創類項目投資以估值報告爲價格參考依據”。這意味着管理人員的考覈與評價有了更加明確的方向,並且該方向與市場化投資機構採取的人員管理機制方向一致,符合創業投資發展的客觀規律。
4、完善創業投資基礎生態
經過數年建設,上海市股權投資集聚區已經具備一定規模,《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爲區內創業投資企業註冊設立快速通道”,解決創業投資企業落地障礙。同時,《若干意見》強調企業信用信息的應用,着重提出“支持金融機構用好企業信用信息,對信用情況良好的創業投資企業及其投資的初創企業優化貸款審批、融資擔保、發行債券等服務流程”,這是對市場中各金融機構在“科創貸”等金融產品嚐試的的肯定;同時,強調企業信用信息應用在“創業投資企業備案”,並“研究探索創業投資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這對規範創業投資行業有較好助推作用。
《若干意見》將是上海市未來5年政策出臺的指導方針,將推動全國各地在創業投資中更加積極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