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主播帶貨商品何以問題頻發?打假人:送檢近百份頭部主播所售商品大多有問題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經緯
本報記者 張守坤
今年中央廣播電視總檯3·15晚會點名了安徽阜陽市3家預製菜企業,指出其用未經嚴格處理的槽頭肉(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稱爲“淋巴肉”)製作梅菜扣肉預製菜。隨後,知名打假人王海發文稱,“東方甄選”和“瘋狂小楊哥”直播間都銷售過這款產品,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目前,“東方甄選”已作出迴應:對於代售“御徽緣梅菜扣肉”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困擾深表歉意。銷售商家和生產廠家均表示產品並未違規使用槽頭肉,懇請大家等待最終調查結果。
“東方甄選”和“瘋狂小楊哥”都是頭部主播。近段時間以來,頭部主播帶貨商品被質疑有質量問題的情況頻頻發生。
《法治日報》記者在社交平臺和第三方測評平臺查詢發現,關於頭部主播帶貨產品的吐槽和投訴有數萬條之多。
今年3月14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等機構發佈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2023)》稱,縱向對比各個主播維權輿情比例可以看出,僅李佳琦、“瘋狂小楊哥”兩個主播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就佔到七成多;有關頭部主播的維權輿情反映出的問題涉及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價格誤導、發貨問題、退換貨和不文明帶貨等各個方面,其中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問題、價格誤導問題佔比超過八成。
“我們直播間的大蝦零添加,大家看配料表,上面只有蝦、鹽和水。”去年,江蘇的王先生在某頭部主播直播間購買了宣稱“100%野生海捕”大蝦,後來發現這些蝦其實是養殖的。王先生投訴無果後選擇起訴,之後有主播方工作人員聯繫他,說這是供應商責任,主播方也是被供應商騙了。最終,供應商被相關部門罰款17萬元。
而該款大蝦在今年2月份又被曝出非法添加問題。山東省菏澤市的李先生去年10月在上述主播直播間買過三袋這種大蝦。爲此,他聯繫主播方要求按照消保法進行賠償,客服不同意,於是他又要求提供那批次大蝦的檢驗單,客服稱無法提供。
“家裡老人和孩子都吃了這款大蝦,身體吃出問題怎麼辦!”李先生很氣憤。
海關總署近日發佈消息,某生產企業在申請註冊時提供了虛假材料,已撤銷該企業在華註冊資格,同時,海關未發現上述企業的產品報關記錄。海關總署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該企業的飲料產品,包括天萁西梅汁。已獲得該企業飲料產品的,請停止食用,與原獲取渠道聯繫退貨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天萁西梅汁是一款網紅產品,多位頭部主播都曾推薦過該產品。
衆所周知,頭部主播處於流量金字塔的頂端,推薦商品瞬間清倉已經成爲常態。消費者對他們充分信賴,也希望他們能夠承擔更大的責任。
然而,頭部主播帶貨商品翻車的情況卻屢見不鮮。
“大主播的直播間在線人數經常10萬+,直播時也經常自誇嚴格選品,所以在別的直播間我可能還要猶豫再三,在大主播的直播間經常秒下單。”來自天津的消費者劉先生說,沒想到頭部主播賣的東西也有這麼多問題,真不知道直播帶貨還能相信誰?
王海告訴記者,近年來他將近百份頭部主播的產品送去專業機構檢測,沒有發現問題的寥寥。
他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證據材料,表明某頭部主播自營品牌在發現售賣的一款產品爲假貨後,以清庫存的名義繼續銷售。
那麼,頭部主播帶貨商品出現問題,主播和MCN(多頻道網絡)機構能否以“供應商的問題”而置身事外?
在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任超看來,無論是供貨商,主播及選品團隊,還是MCN機構,他們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在同一個盈利鏈條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最後將商品運送到消費者手中,所以說,最後消費者手中的商品出現問題,這條商品“運輸鏈”上的每一主體都有責任,只不過責任各不相同罷了。
“供貨商對問題商品負有產品質量責任,如果明知商品存在問題仍爲了盈利讓其在市面流通甚至擴大流通,那更該受到產品質量法的嚴厲討伐。主播和選品團隊承載着消費者對其選品的信任,在與供貨商洽談,以及商品試用階段,沒能發現問題,其作爲經營者,對消費者應該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受到消保法的規制。MCN機構也對主播和選品團隊具有法律規定的監管責任。”任超說。
記者注意到,目前網上有許多測評賬號專門針對主播帶貨產品進行測評或是打假。如果有相關測評爭議出現,監管部門是否應當主動介入?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昆認爲,監管部門對於測評爭議一直保持重視的態度。但由於測評爭議涉及的範圍和主體較廣,各地監管部門主動介入存在管轄權等問題。如果測評人直接向當地監管部門舉報,能方便有管轄權的監管部門直接介入爭議產品。
北京工商大學新商經研究院執行院長周清傑說,可以看到,目前行業趨勢已從反平臺“二選一”的不正當競爭行爲轉向頭部主播,頭部主播對於市場的影響力和控制力很強,監管部門應當對此新形勢研究出臺新的政策,做好頭部主播的整改和監管,推動網購市場有序發展。
在任超看來,頭部主播作爲一衆主播中的佼佼者,其合作的供應商以及面對的供應鏈都是較爲大型的,他們也有能力選擇僱傭更完善的選品和質量審覈團隊,但仍然出現各種翻車事件,說明頭部主播對自身及其團隊的約束還遠遠不夠,背後的團隊應當承擔好消費者最爲關注的商品選擇和質量審覈的責任。
“直播平臺也應該構建對本平臺直播商品抽檢質檢、驗廠驗倉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建立直播賬號分類分級規範管理制度,對主播賬號實行基於主體屬性、運營內容、粉絲數量、直播熱度等因素的分類分級管理,同時積極監督帶貨主播對提出質量問題的消費者的迴應。”任超說。
張昆認爲,要想更好整改頭部主播帶貨亂象,應當進一步加強對頭部主播的監管,明確頭部主播的法律責任。主播的身份有可能是直播運營者,也有可能是直播營銷人員,甚至有可能替代銷售者的角色。主播身份多變,要明確每個身份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這是主播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對於頭部主播也是如此。
“還要加強社會監督,及時迴應社會監督。社會監督是比部門監管更強大的力量,他們是商品的直接使用者,人數衆多,而頭部主播帶貨商品和他們息息相關,更有甚者還有職業打假團隊,監管部門應及時迴應社會監督,建立綜合監督管理機制。”張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