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吃播IP浪胃仙創始人涉嫌侵佔400萬經營收入,報警人稱她已被批捕

作爲頭部吃播IP,浪胃仙擁有超3000萬粉絲。今年3月6日,自稱“浪胃仙IP創始人”的遊絮聲討浪胃仙背叛團隊自立門戶,引發普遍關注。上游新聞《千萬級網紅浪胃仙與創始人鬧掰背後:三人四方一年內打7場官司爭奪IP》曾進行報道。近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獨家獲悉,遊絮因涉嫌職務侵佔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2月8日,上游新聞記者撥打浪胃仙原屬MCN機構、重慶天權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權星公司或公司)工商登記預留電話,公司負責人彭先生告訴記者:“一審判決浪胃仙IP歸公司所有,目前都在等二審結果。警方向我們報警人天權星公司透露,遊××(藝名遊絮)因涉嫌職務侵佔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隨後,記者聯繫到遊絮的家人蔣先生,以文字形式告知其報警人獲悉遊絮被批捕情況。截至記者發稿前,蔣先生仍未回覆。

公司報警

遊絮侵佔經營收入400餘萬元

今年3月6日,自稱“浪胃仙IP創始人”的遊絮出鏡曝光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帶走團隊,過河拆橋”的視頻。當時,遊絮曾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現在時間上比較敏感,而且也不想再多說什麼,過段時間再作迴應。”

2022年3月6日,遊絮自稱“創始人”在浪胃仙IP發視頻聲討浪胃仙“過河拆橋”(視頻截圖)

時間過去9個多月,近期記者多次撥打遊絮手機,電話語音均提示“您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12月8日,記者撥打天權星公司工商登記預留電話,接電話的公司負責人彭先生告訴記者:“法院一審判決,抖音和快手的浪胃仙IP歸公司所有,目前都在等二審結果。最近,警方向我們報警人天權星公司透露,遊××(藝名遊絮)涉嫌職務侵佔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彭先生解釋稱:“遊絮在帶着浪胃仙IP和浪胃仙本人及其團隊離開後,公司與他們打了一系列官司,在司法調查期間我們發現了她的許多問題。”天眼查APP顯示,從2020年10月以來,截至2022年11月,在兩年內,天權星公司、浪胃仙本人、遊絮、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圍繞浪胃仙IP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等打了17場官司。

彭先生說:“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幕後實控人是遊絮。在系列訴訟期間,公司通過恢復辦公室電腦硬盤數據、回訪公司客戶查閱商業合同等方式,發現遊絮涉嫌侵佔公司營收的情況。其中,2020年6月,遊絮對接新疆某品牌,通過浪胃仙抖音IP號直播賣貨,以天權星公司名義與對方籤合同,但合同內約定的收款者爲‘張×露’的個人銀行卡,客戶按合同約定將40萬元打入‘張×露’卡後,這筆款未進公司,不知去向。另外還有多份類似合同,以天權星公司名義簽約,但合同收款銀行賬號爲‘張×露’‘×軍’等私人銀行卡。公司就在2021年5月底向渝北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報警,揭露遊絮在擔任公司前法人、總經理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私卡收款、收入不入賬的方式侵佔公司經營收入400餘萬元。”

對於報警後的事態發展,彭先生回憶說:“遊絮先是被刑拘,然後被取保候審。在這期間的2022年3月6日,遊絮發視頻與浪胃仙反目,自立門戶的浪胃仙也發視頻迴應。在這場鬧劇背後,警方一直在進行偵查。”

記者電話聯繫上游絮的家人蔣先生,試圖瞭解相關情況,對方短暫覈實了記者採訪意圖和內容後,說:“你是怎麼知道(遊絮被批捕)這個信息的,我想問一下?”並表示:“沒有這回事。你加我的微信(繼續溝通)。”蔣先生隨後添加記者爲微信好友,記者以文字形式把報警人天權星公司從警方處獲悉遊絮被批捕的情況告知蔣先生。截至記者發稿前,蔣先生仍未回覆記者。

持股40%實繳0元

遊絮索要公司控股權被拒後帶隊出走

天眼查APP顯示,天權星公司成立於2018年2月7日,法人遊××(遊絮),註冊資本100萬元,實繳資本60萬元,重慶風雲互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實繳60萬元;遊絮持股40%,實繳0元。2020年7月17日公司工商信息發生變更,遊絮不再擔任公司法人、負責人等職務。

天權星公司企業年報顯示,遊絮持股40%,實繳資本0元(網頁截圖)

彭先生告訴記者:“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開股東會,免去遊絮執行董事職務,解聘總經理職務,收回公章。隨後公司變更了法人。”

彭先生解釋了遊絮被解聘的原因:“公司初創時期,大股東將40%的股權註冊在遊絮名下,在實繳資本爲0的情況下,她身兼法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2019年到2020年初,浪胃仙IP粉絲迅速增長突破千萬大關,大股東認爲要規範財務管理,遊絮不能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想查看公司銀行流水,但被遊絮拒絕。在浪胃仙本人和遊絮都稱藝人經紀合同即將到期的那段時間,遊絮聲稱公司業務下滑,想要公司控股權,並拒絕與大股東籤對賭協議。遊絮40%註冊資本一分錢沒實繳,還想免費且無條件得到公司控股權的提議被大股東拒絕。接着遊絮帶着IP、浪胃仙及團隊出走,遊絮通過自己的實控企業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運營浪胃仙IP。在後來的訴訟過程中,大股東通過司法調查才知道,遊絮在被公司免職解聘時,她綁定浪胃仙IP的個人銀行卡里有近260萬元公款。”

12月8日,上游新聞記者在抖音、快手平臺檢索“浪胃仙”賬戶名發現,原浪胃仙IP已更名“遊絮”並被個人認證,抖音粉絲超3000萬。但在2022年8月2日發佈一條辦公室短視頻後,迄今已停更4個月。在個人主頁簡介中,遊絮寫到“我不是網紅,也不是美食博主。嗯,我是冤種老闆……”

原浪胃仙IP已更名“遊絮”並被個人認證

律師分析

構成職務侵佔罪有四要件

6月29日,重慶市一中院對“天權星公司訴遊絮、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判決,抖音和快手浪胃仙IP歸屬天權星公司,駁回其他訴訟請求。公司和被告遊絮方都已上訴,在沒新證據的情況下,都在等二審結果。

遊絮被批捕一事會對上述不正當競爭案二審判決產生影響嗎?重慶渝和律所周小山律師告訴記者:“一個是民事訴訟,一個是刑事強制措施,雖然涉及同一個自然人,但在法律上是相互獨立的兩個案件。”

對於遊絮涉嫌職務侵佔,周小山律師表示:“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有:1.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3.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4.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周小山律師提醒:“MCN機構、網紅、經紀人三方,如果先就合作達成完善的合作協議,建立並尊重共同制定的規則,良性互動,形成合力,就是做大做強的關係。否則,各方自行其事,互不買賬,再好的項目也難做下去。”

浪胃仙IP爭議時間線

2018年

●2月-3月,天權星公司成立,重慶風雲互娛科技有限公司出資比例60%,遊絮出資比例40%。遊絮任執行董事即法人,擔任公司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7月,浪胃仙加盟天權星公司。

2019年-2020年

●2019年2月,天權星公司獲營業性演出許可。浪胃仙IP粉絲量突破千萬,成爲頭部吃播IP。

●2020年7月,遊絮索要天權星公司控股權被拒。天權星公司股東會免去遊絮所有職務,公司法人變更。浪胃仙函告天權星公司,藝人經紀合同到期不再續約。遊絮實控企業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運營浪胃仙及浪胃仙IP。

2021年

●5月底,天權星公司報警,遊絮侵佔公司營收400餘萬元。

2022年

●3月6日,遊絮用浪胃仙IP賬號發視頻聲討浪胃仙“過河拆橋”“趁自己出差,搬空公司資源,帶走團隊”,要對其起訴。

●3月6日晚,浪胃仙素顏出鏡迴應:“自己與遊絮此前合作還算愉快,但是發現遊絮其實不是3000萬粉絲浪胃仙IP的真正的所有人後,才決定出走、自立門戶。”

●6月29日,重慶市一中院對“天權星公司訴遊絮、浪胃仙(重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判決,抖音和快手浪胃仙IP歸屬天權星公司,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截至記者發稿前,雙方等待終審判決。

●報警人原MCN機構稱,遊絮涉嫌職務侵佔被批捕。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編輯 劉登

責編 王蓉 官毅

審覈 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