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專法出爐 配偶合並報稅準用所得稅法

行政院院會21日通過保障同性婚姻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預計在5月24日施行。未來同性伴侶財產準用民法親屬編關於夫妻財產製規定,另也將準用民法以外其他法規,如所得稅法規定配偶合並申報、配偶免稅額、配偶扣除額等。

法務部蔡清祥指出,依據大法官第748號解釋,若不能在5月24日前完成立法,同性伴侶可以直接依據民法來辦理婚姻登記,到時候法律爭議可能更大,法務部懇請立法院在5月24日前完成立法。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的專法名稱並未使用同性婚姻、同性伴侶等字眼內容也以「雙方當事人」來取代夫妻、配偶等字眼,蔡清祥表示,名稱採取中性用語前例有《兩公約施行法》,名稱不唐突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鍾瑞蘭表示,同性婚姻的財產效力,準用民法夫妻財產製規定,沒有約定的話,就是法定財產製,有約定就是分別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

財產繼承部分,專法規定雙方當事人有相互繼承的權利,爲法定繼承人,準用民法繼承編關於繼承人規定,關於配偶規定,同婚予以準用,亦即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及繼留份權利,爲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