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聚餐吃完名店! 色男竟趁女同事醉倒「路邊直接來」
有男子漢同事們去名店聚餐,不料,他竟趁女同事喝醉,便當街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有男子去年底和同事們約至一間「米其林指南」推薦的餐廳聚餐,席間一名女同事酒過三巡不省人事,男子藉機先請其他同事先搭計程車離開,他要留下來照顧該女同事,竟是當街性侵女同事;臺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和女同事阿芳(化名)與其他同事們,於去年11月間前往一間由米其林指南推薦的餐廳吃飯,席間,阿芳因喝了不少酒,直到隔天凌晨3時5分許,阿芳整個人意識不清醉倒在地上,阿強便以要留下來照顧阿芳爲由,讓其他同事先行搭計程車離開,不料,阿強竟在路邊直接對阿芳性侵得逞。
後來,原本先搭計程車離開的2同事擔心阿芳遭受性侵,便報警處理,案情才曝光;臺北地院審理時,阿強坦承不諱,法官認爲阿強爲滿足個人私慾,不懂尊重阿芳的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意願,造成阿芳難以抹滅的心理陰影。
但考量阿強坦承犯行,且積極的與阿芳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阿芳也透過代理人表示同事給予緩刑機會、從輕量刑,見阿強犯後有悔意的態度,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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