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受中共指揮無法解散? 藍修「憲法訴訟法」後難度可能更高

▲統促黨主席白狼張安樂。(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中華統一促進黨中央委員、發言人張孟崇夫婦自100年起收受中國7400萬元資助,爲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嘉義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反滲透法等起訴二人。對此,有法界人士受訪表示,各界解散統促黨呼聲開始出現時,國民黨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等於是爲了避免統促黨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先行剝奪大法官行使憲定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這隻會讓解散統促黨的難度更高。 法界人士指出,2020年1月審議總預算時,時代力量黨團針對內政部預算提出主決議,要求內政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將中華統一促進黨移往司法院憲法法庭並討論是否解散。當時除了時代力量黃國昌、徐永明、鄭秀玲投下贊成票,國民黨包含林麗蟬、呂玉玲、林奕華、許淑華等立委也投票贊成。不過,當時因該案非立法院職權因而沒有通過,但也代表當時將統促黨移送憲法法庭討論是否解散,是黃國昌與國民黨的共識。 近來,各界討論爲何不能解散統促黨的同時,國民黨在立法院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要將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爲增修條文的「法定總額」,即固定爲15位。因目前已有7名大法官卸任,屆時可能因「補不滿」而無法審理任何憲法議案。

對此,法界人士受訪時表示,國民黨此時修法,等於是爲了避免統促黨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先行剝奪大法官行使憲定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這隻會讓解散統促黨的難度更高。 針對違反《反滲透法》的政黨,內政部也於今年6月發佈新聞稿,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爲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倘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也不斷重申,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爲,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