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線買早餐被叭 車主反嗆機車行佔用人行道!一路戰到社羣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豐原區1名男子昨(3)天開車停在早餐店外的紅線買早餐,結果被隔壁機車行老闆按鳴喇叭警告,男子氣憤下車反嗆「我在車上,紅線爲什麼不能停?」而且還指出機車行佔用人行道營業,雙方在社羣留言互罵,警方獲報到場約制,並提醒雙方行爲都會觸法。

▲豐原1名男子違停在紅線買早餐被按喇叭,怒氣衝衝下車反嗆店家佔用人行道。(圖/翻自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自小客車駕駛怒氣衝衝的下車,「人在車上,爲什麼不能臨停」、「買個早餐,按什麼喇叭」,機車行老闆淡定回說「沒關係,你儘管說,我正在拍」,還叫身旁友人趕緊報警。

男子回家後不久,愈想愈氣,再返回機車行找老闆理論,「爲何把影片po上社羣,侵害他的肖像權」,員警獲報到場,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勸說,機車行則是乾脆關門休息。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所(也就是紅線)禁止臨時停車,違反者依55條、56條規定,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不過,修法後,紅線違停已經不開放民衆檢舉,民衆可直接撥打110,由警方到場制單舉發。

另外,3米寬以上的人行道可停放機車,但是若是將雜物或是工作物品放置在騎樓、人行道,違反道交條例第82條,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並配合環保局以廢棄物清除,呼籲店家勿佔用騎樓人行道,還路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