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糾紛大罵「婊子」!桃園男業務嗆:英語我母語 下場慘曝
▲張男被依法處罰金新臺幣5千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因與女子「花花」(化名)有停車糾紛,竟然就在停車場內大聲辱罵對方「婊子」,惡毒的言語讓花花感到相當難堪,氣得趕忙報警處理。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 41歲的張姓男業務日前在桃園某處,因停車問題和花花發生激烈爭執,而在爭吵過程中,他又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當場辱罵花花「婊子」等語,而花花聽到張男的辱罵後感到相當難堪,隨即打電話報警處理。對此,張男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犯行,甚至還辯稱自己是以母語爲英語,要罵不會只罵一次,並不是在辱罵對方。
不過,法官勘驗花花、花花男友之證詞、相關證據後,認爲張男的說詞爲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因此其犯嫌堪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爲,張男僅因停車問題,就以該言詞公然辱罵花花,此舉已經對花花之人格、名譽、社會評價造成損害,所爲實不足取,且犯後不斷否認犯行,兼衡其動機、家庭經濟狀況、教育程度等一切情狀之後,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5千元,如易服勞役,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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