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放寬國際賽事補助 鼓勵各單位申辦國際賽
2023國際及兩岸體育交流行政研習會,鼓勵各單位積極申辦國際賽,提高臺灣國際能見度,現場吸引各單項運動協會及各縣巿政府體育行政人員踊躍參加。(體育署提供)
教育部體育署今年修訂「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國際體育交流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及「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相關內容,11日透過行政研習會說明修法重點,鼓勵各單位積極申辦國際賽,提高臺灣國際能見度。
本次修法重點呼應體育署推動國際賽在臺發展政策,辦理國際體育交流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修正後,使國際單項運動賽會定義更明確,且放寬規定之參賽國家或地區隊伍數標準。
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在臺辦理國際賽會的補助基準,使其更具彈性,將賽會補助級別由5級整併爲4級,並提高各級別補助比率及最高補助金額,同時調整經費評分表加分項目,鼓勵各單位舉辦女性、青少年或身心障礙族羣相關賽會,另提醒各單位在申辦國際賽事前,應事先提報相關計劃至體育署,補助申請案最遲應於3個月前提送申請資料到體育署。
辦理各項國際及兩岸體育交流除申辦或籌辦國際賽事外,也包含出席國際會議、邀請國外貴賓訪臺、舉辦國際會議及國際總會秘書處設在臺灣等,涉及多項應對細節與作業程序。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新冠肺炎疫情逐步舒緩、開放外籍人士入境後,各單位積極恢復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活動,今年預計將有超過70場國際賽事在臺舉辦,籌辦過程須遵循行政程序並注意各種交流細節,相信在衆人共同努力下,能重啓國際體育交流動能,積極扮演國際體壇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