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亡妻討公道罵高利貸「吸血、生兒子沒屁眼」 二審逆轉無罪
張姓男子因妻子生前債務找該資產公司理論,當場咒罵對方,二審改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張姓男子因妻子生前債務找該資產公司理論,當場咒罵對方遭提告,臺中地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張男拘役30日。但臺中高分院卻認,張妻簽訂極爲苛刻契約條款,年利息恐高達72.5%,張罵「吸血」、「掛羊頭賣狗肉」非毫無根據謾罵;另「生兒子會沒屁眼」較傾向不滿的詛咒,改判張男無罪,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罹患嚴重精神疾病的張妻,2019年5月向資產公司借款約400萬元,每月年利息36%,如有遲延,尚須另外支付36.5%利息,實際年利息恐高達72.5%,若還不出錢,張妻名下市價1300至1500萬元的房子需腰斬賤賣,顯然資產公司利用張妻一時經濟惡劣,對她進行「毫無人性的經濟剝奪」。
張男在妻死亡後,因對債務有疑慮找資產公司理論,並咒罵對方「吸血」、「掛羊頭賣狗肉」以及「生兒子會沒屁眼」等語,臺中地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張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張男上訴二審。
二審認爲,張妻簽訂極爲苛刻契約條款,張男「吸血」、「掛羊頭賣狗肉」,並非毫無根據謾罵,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無構成侮辱餘地。另「生兒子會沒屁眼」因不涉及任何具體事實指摘或辱罵,較傾向不滿的詛咒,撤銷一審,改判張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