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抗辯卻未出庭 香港前議員樑頌恆和遊蕙禎被裁定交還700萬薪資
香港本土派成員、前立法會議員樑頌恆及遊蕙禎2016年因在立法會宣誓時修改誓詞,被取消議員資格,被立法會行管會向兩人追討186萬港元(約716萬元新臺幣)的薪資。香港法院5日審訊此案,樑頌恆及遊蕙禎缺席審訊,也沒有提出抗辯及迴應,被裁定敗訴,須支付行管會186萬元的薪資及相關訴訟費。
根據港媒報導,香港法院5日審理此案,樑頌恆及遊蕙禎都沒有出庭,行管會方的律師表示,兩人曾在前年提交抗辯書,行管會要求兩人呈交抗辯理據等進一步資料,但沒有獲回覆;去年案件聆訊時,兩人都沒有出庭,之後也沒有解釋缺席理由,「樑頌恆及遊蕙禎一直沒有積極抗辯。」
▼香港立法會議員樑頌恆、遊蕙禎被取消議員資格,被裁定須交還薪資。(圖/路透社)
由於樑頌恆及遊蕙禎都沒有出庭,司法常務官決定剔除兩人的抗辯,判決須向行管會交還186萬元的薪資,每人93萬元(約358萬元新臺幣),其中83.4萬元爲行管會預支的營運資金,9.5萬元爲議員酬金。
對於上述判決,樑頌恆表示,他多年前已向立法會秘書處提出歸還所有擔任議員時購買的物資,但秘書處不肯收之餘,還要他自行搬走處理,然後追討營運資金,「政權亂搬龍門DQ議員在先,玩弄程序再行打壓在後,如果再白費心機應對,我就認爲不合理了。」
樑頌恆提到,過去一年政權瘋狂壓逼香港人,法律屬性的手足早已筋疲力竭,最近也有不少有關手足案件纏身,實在不忍再浪費他們寶貴的休息時間去處理他這件不足掛齒的案件。
樑頌恆還說,93萬元的欠款方面,根據非正式統計,幾單官司下來他還欠法庭400多萬元(約1500萬元新臺幣)訴訟費,所以立法會秘書處這位100萬不到的小債主,可能要排隊等等,「有許多人詢問是否需要金援,先謝過,時代革命尚未成功,各位可將精神金錢留給有需要的手足與改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