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超過200次800萬贓款 詐騙車手:卡太多密碼都改「168168」

謝女坦承在臺南市及桃園中壢苗栗臺中斗南斗六火車站周邊處所提款,提款次數逾200次,得手之詐騙金額超過新臺幣800萬元。(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轄內106年12月間連續發生詐騙車手提領贓款案件,其中市警分局轄內共有7處24次紀錄,五分局長光榮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警方鍥而不捨先後拘提詐騙車手謝姓女子等3人到案,經查3嫌提款次數超過200次,金額超過800萬元,經以詐欺等罪嫌送辦,3人均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說,市警五分局偵查隊,結合各派出所調帶小組積極調閱比對相關影像資料,過濾清查出涉案嫌疑人爲21歲謝姓女子,隨即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案經循線遠赴臺中、淡水及臺南等處追緝,於106年12月17日先在臺南火車站拘提謝女到案。

警訊過程中謝女坦承在第五分局轄5處計提領18次,並涉嫌在臺南地區及桃園、中壢、苗栗、臺中、斗南、斗六等火車站周邊處所提款,提款次數逾200次,得手之詐騙金額超過新臺幣800萬元。

▲李姓男子當詐騙車手提款。(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擴大偵辦於1月2日在臺中市拘提另嫌19歲李姓男子到案,李嫌供稱拿到車手頭所提供的提款卡後,因卡片衆多,爲方便提領還將提款密碼改成168168。

本案提款車手謝、李2人,經指認系透過32歲曾姓男子(有妨害自由、詐欺前科)介紹加入詐欺集團,並由曾嫌與集團上層協調斡旋細節,屬下層車手之管理者,每件提領金額抽取2%佣金,案經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於1月4日在臺中市將曾嫌拘提到案,全案相關犯嫌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目前由檢警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