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條例送協商 最快4月才能發6千元
立法院18日繼續聯席併案審查普發6000元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高舉標語,呼籲儘速發放現金1萬元讓民衆好過年。(姚志平攝)
開春紅包成清明禮金?立法院經濟等5委員會昨併案審查攸關普發6000元現金的政院版特別條例草案,3在野黨各自提出不同版本,無奈朝野無共識,最終送交協商,民進黨預估,此案約在2月20日才能表決三讀,最快要等到4月才能發現金,遭國民黨團痛斥「心口不一」,藉故拖延,強調特別條例應正本清源,改爲普發1萬。
當前除了行政院所提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及國民黨團所提「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民衆黨立委張其祿、時代力量邱顯智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都有提出條文修正動議,其中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額度應提高至1萬,因方向各持己見,法案名稱保留協商。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1條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1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因此,特別條例草案送出委員會若須經朝野協商,除非朝野協商提前達成共識,否則要進入冷凍期1個月後才能表決處理,全案要在農曆年前三讀幾乎已是不可能;依程序最快要到4月才能發放現金6000元。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痛批,還稅於民,天公地道。壞年冬,發現金好過年,民進黨別再「心口不一」、藉故拖延,政府連年超徵,去年更超徵4950億,只拿些許現金還給人民,有這麼困難?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酸柯建銘不讀書,強調國民黨願意過年加班,只要同意發放1萬元,很快就能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說改爲普發1萬,19日就能三讀通過,根本是天方夜譚,騙人又騙己,條例沒有通過怎麼三讀,還有朝野協商1個月,且其他三黨放棄自有版本,只贊成國民黨版本,「這不可能」,痛斥國民黨不講道理,選舉選贏衝昏頭。
民衆黨團總召邱臣遠、幹事長張其祿重申,反對政院版草案第三條中的「空白授權」,痛斥蔡政府以搭便車、包裹式的條例綁架在野黨,而條例實施時間也該縮短至2024年6月30日,避免政府換屆執行出狀況,且不得舉債支應,期望政府能儘快發錢給國人,而非送來「包山包海」的特別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