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偷跑男遭罰100萬嗆拒繳 執行署:3次通知未到將拘提

▲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若李男3次通知未到將拘提。(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4度違規外出「趴趴走」,遭市政府重罰100萬元未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電話聯絡2次,但李男回嗆「已脫產了,不會出面」,執行官黃有文18日表示,將於22日第3次通知,若李男再不出面、繳罰款,將逕行拘提依法究辦。

桃園分署指出,設籍新北市八里李姓男子,在桃園市租屋居住,2020年2月底自中國大陸廈門返臺,在居家檢疫14天內,卻4度違反規定外出「趴趴走」。市府開罰100萬元,李男卻屆期不繳,該分署收案後分案偵辦,至今連續2次通知李男繳納罰款,未料李男至今不出面、也未繳罰款。

分署聯絡李男時,李竟說他已經脫產了,他不會出面、不會繳罰款。黃有文表示,李男態度不好,經瞭解,李男在法院也有刑案在身,法院通知不到後發佈拘提,該分署如果第3次通知,李男仍拒不出面、繳納罰款,就會發布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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