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AI巡防系統再升級 變造車牌難逃已搜百輛
28歲李姓男子今年4月駕駛轎車超速遭吊扣車牌半年,爲了繼續用車,上網購買僞造同樣號碼車牌,不過仍被警方「AI巡防系統」發現,除遭沒入僞造車牌,並依刑法第216條僞造特種文書罪函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過去巡防系統僅能顯示酒駕、贓車等紀錄,現在能辨識疑似僞造車牌,讓執法更便利。
李男今年4月駕駛太太名下的白色賓士轎車在高速公路上奔馳,因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遭測速裝置拍照取締,事後監理機關通知扣牌6個月,李男繳回牌照後爲繼續使用該車,異想天開於今年5月間在網路上向不知名賣家搭上線,以6000元代價購買原本車輛號碼的僞造車牌,懸掛在遭扣牌的轎車上繼續上路行駛,以爲不會被警察發現。
日前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巡邏時,以AI巡防系統發現汽車疑似懸掛變造車牌,經員警埋伏守候便將車輛使用人李男查緝到案。
警方發現近年來,不肖民衆爲逃漏稅金、因案車輛號牌遭吊扣(銷),甚至爲隱藏犯罪行跡嫁禍他人,竟鋌而走險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問題日益嚴重。
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近期在科技執法上取得重大突破,運用大數據分析,每週可篩出20至30筆僞變造車牌車號,並匯入首創的AI巡防系統自動辨識示警,可辨識出短時間內同車牌出現在距離遠地方、有車主申訴別人掛假牌使用到自己號碼被開單,系統都會警示,目前已成功辨識出近百輛疑似僞變造車牌的車輛。
警方呼籲,使用僞變造車牌,除依法查扣車牌及車輛外,同時也涉犯刑法第216條的「僞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並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
28歲李姓男子今年4月駕駛轎車超速遭吊扣車牌半年,怎料李男爲了繼續用車,上網購買僞造同樣號碼車牌,不過仍被警方「AI巡防系統」發現,除遭沒入僞造車牌外,並依刑法第216條僞造特種文書罪函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記者翁唯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