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員再批幼園對面蓋加油站 市府:不實指控

桃園市政府傍晚反擊黃瓊慧臉書貼文,指幼兒園對面蓋加油站的評論爲不實指控。圖/桃園市政府官網

桃園市民進黨議員黃瓊慧繼昨天與同黨籍議員批市府不顧公共安全,同意中壢一幼兒園對面設加油站,今天臉書再貼文,指加油站對面8公尺就是幼兒園,前市府鄭文燦,甚至吳志揚任縣長都未覈准,張善政上任就準,質疑有貓膩。

市府經發局昨天以議員「誤解」法規澄清,今天傍晚針對黃瓊慧臉書發文,駁斥內容爲「不實指控」反擊,重申昨天就強調業者申請加油站完全依中央、地方法規辦理,申請程序在鄭文燦市長任內就過關,鄭卸任前2022年12月12日業者繳完回饋金,如果不準怎麼會同意繳回饋金?也等於前市府完成所有審查程序並覈准蓋加油站,張善政12月25日上任後,按覈准後的作業流程發文,請業者依照審查結果辦理。

市府經發局表示,業者2020年申請設置加油站,當時的市長是鄭文燦,歷經4次興辦事業修正後,2022年8月再檢送修正版本,經各單位審查符合規定,業者2022年12月16繳納農業回饋金,全案等於審查完竣。黃瓊慧等人先前指「前任、前前任市長阻擋了10多年,換了一個市府就如此罔顧幼兒的權益」,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市府說明,依據現行中央法規「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及「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加油站與幼兒園並無距離限制。又此案加油站在農業區,按市都計農業區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與幼兒園有危險距離限制指的是加油站危險物品存放位置,而非針對加油站位置予以限制,因此並無類推適用的可能性。

經發局表示,幼兒園今年6月19日提出訴願時,因加油站中央主管機關爲經濟部,經濟部裁定不受理,主因爲沒有距離限制。再者,中央法規「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於2012年1月16日製定迄今,加油站籌設需由相關單位層層審覈,從環保、消防、建管、交通動線等均有規範,市府遵守法規審查一致性及延續性,依法行政,盼不要持續誤導視聽。

黃瓊慧再批市府覈准中壢一幼兒園對面蓋加油站案,但遭市府反駁。圖/市議員黃瓊慧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