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景福宮清代燭臺仙全臺最大 列「有形文化資產」

桃園大廟景福宮塵封多年的人物託寶造型木製燭臺,經專家審議,極爲罕見,且尺寸全臺最大,通過文資審議列爲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蔡依珍攝)

桃園景福宮人物託海螺木燭臺。(廟方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景福宮人物託海螺木燭臺。(廟方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景福宮明赫感應匾。(廟方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景福宮保我黎民匾。(廟方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景福宮赫聲濯靈匾。(廟方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有近300年曆史的桃園大廟景福宮,2020年整理儲藏室時驚見一對木質燭臺仙,歷經多年調查研究,發現人物託寶造型燭臺極爲罕見,全臺僅7處8對,且景福宮尺寸最大,具工藝技術水準和古典彩繪歷史脈絡,上週通過文資審議,和3處清代匾額同列爲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廟方允持續傳承美好的宮廟藝術,將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有近300年曆史的桃園大廟景福宮,主委簡徵潭上任後重整大廟、積極盤點古物,4年前在塵封已久的倉庫角落,尋獲重近10公斤、高約72公分,古時放置蠟燭的憨番造型木製「燭臺仙」,根據3位木匠整修師研判源自清代,難得一見,急報文化局展開調查研究。

歷經多年調研,專家學者發現,人物託寶造形主題的燈具燭臺,極具特點且傳世甚少,目前僅可見於鹿港天后宮、新莊慈祐宮、新莊福德祠、鹽水護庇宮等處,全臺相關燭臺僅有約7處8對,桃園景福宮爲其中尺寸最大者,爲樟木雕刻。

學者指出,「人物燈具」圖像傳統,爲承襲自漢代以來人物俑燈傳統,漢代竇綰墓出土銅鎏金人物燈具「長信宮燈」,推測可能受18世紀「洋人託寶」銅胎琺瑯一類文物影響,並有同時期建築「戇番擡厝角」圖像借鑑。

古物審議委員認爲,人物託寶造形燭臺傳世甚少,且具真實性與故事性,景福宮人物託海螺木燭臺具一定工藝技術水準和古典彩繪歷史脈絡,反映出清領時期臺灣寺廟中的藝術交流,連同嘉慶年間(西元1813、1814年)清代官員題贈的「赫聲濯靈、明赫感應、保我黎民」3個匾額,共4案5件文物一併審議通過指定爲一般古物。

文化局表示,待完成行政程序後,將辦理公告作業,目前4案5件文物均由景福宮妥善保存安置於正殿,市民前往大廟參拜時,在正殿即可一次飽覽四件珍貴的古物,呼籲民衆參拜時多留意觀察,細細品味古蹟與古物之美。

簡徵潭指出,新莊慈祐宮及鹿港天后宮的燭臺仙造型像是媽祖遶境時的報馬仔,景福宮憨番造型極爲罕見,見證以前的「苦力」。

簡徵潭感謝大家爲保存重要文化資產盡心盡力,珍貴的古文物正式列爲有形文化資產對廟方無疑是最棒的肯定,強調桃園大廟景福宮見證近300年桃園發展歷史,是所有市民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從每年正月17日固定的遶境傳統、牛年建醮大典、羊年完醮大典到嶄新的開漳聖王文化季遶境踩街藝文活動,將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