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涉事警察舉報遭「背黑鍋」違規審訊 官方否認

▲唐山打人案出警警員陳志偉實名擧報。(圖/翻攝自影片)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河北省唐山2022年6月10日發生「燒烤店打人事件」,一名男子酒後搭訕鄰桌女子被拒,和多名男子毆打該女子及同行夥伴。事件中當地警方被指接報後到場嚴重耽誤、辦案消極,引發地方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質疑。唐山官方之後通報對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指這8人涉嫌違紀違法、濫用職權等。其中一名警員近日實名舉報,稱自己在該案件中作爲基層警員被「背黑鍋」。

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前警員陳志偉在影片中出示了身分證、原警官證,表示自己在異省外地實名舉報唐山市曹妃甸區辦案人員。

陳志偉說,「在辦案期間,對我採用違規的審訊手段,從而獲得非法筆錄。對『610』事件(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相關真實過程,他們不如實製作筆錄,掩蓋相關事實真相。對我接受採訪的過程,不如實調查記錄。最終,爲了讓作爲基層民警的我背黑鍋,對我進行迫害,羅織罪名,強行定罪。」

陳志偉舉報,2022年9月初,他被轉押到曹妃甸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他曾兩次手寫申訴信,進行組織內的申訴,至今已近兩年沒有積極結果。去年7月16日,他恢復自由後,向唐山市中級法院、中級檢察院、唐山市紀委監委,及信訪等多部門實名舉報其案件存在的問題。各部門均告知,受理了舉報的問題,但均無下文。

陳志偉向唐山市中級法院、曹妃甸區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但這些部門不作爲,用延期的司法手段拖延。對於「610」事件,他簡述3點,一是案發接警後到到達現場,用時近半個小時,造成出警嚴重遲誤。當時,他在派出所根本不是負責出警的民警,他在凌晨3點才被通知到,而臨時出警。從接到命令到到達現場,實際用時是10餘分鐘。

二是出警後處理整個過場用時近3個小時,從半夜一直處理到天亮,做了大量工作。三是在接受採訪現場,他當着唐山市多個部門十幾名工作人員的面,如實說了,出警用時是10餘分鐘到達的現場。他拒絕念新聞稿上所說的出警「5分鐘到現場」,但被現場的市級領導拍桌子、嚴厲命令、威脅「趕緊照着稿子念」。

陳志偉稱,在接下來的實名舉報中,會將610事件的所有事實經過說清楚,他均有客觀的錄像、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等相關證據和人證物證,「我對我以上所說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微信公衆號「唐山發佈」8月6日發佈情況通報稱,8月5日,唐山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警員陳志偉通過網路實名反映的問題進行覈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陳志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志後,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志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後其未提出上訴。

關於陳志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回饋、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工作組通過調閱卷宗、查看留置訊問錄影、覈對筆錄、查閱陳志偉本人懺悔書、與有關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了覈查,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關於其反映實際出警時間爲10餘分鐘,被有關領導要求念稿「出警5分鐘」問題,經覈查,是他在採訪前與處警人員(已依法處理)商議隱瞞後對外公佈。

2022年6月10日凌晨,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一名男子因酒後搭訕鄰桌女子被拒,和多名男子毆打該女子及其同行夥伴,此事引發公衆關注。次日下午,唐山警方發佈通報,該案9名涉案人員已全部歸案。

2022年9月23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對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衆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32萬元(人民幣,下同)。

2022年8月,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陳繼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河北省紀委監委組織協調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紀委監委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鬍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警員陳志偉、光明裡派出所原所長範立峰、光明裡派出所副所長王洪偉、喬屯派出所副所長王志鵬、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級警長安迪等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據微信公衆號「廣陽區人民法院」2024年1月22日消息,河北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恆在區人大會議上表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