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廠冰品遭仿冒 臺糖:未授權僅由自有通路銷售

有民衆向桃市府陳情桃園市龜山市場攤商招牌標榜「臺糖好大冰棒 每枝1元」,結帳時卻變成1支10元。臺糖澄清,臺糖糖廠冰品僅由自有通路及營業據點販售,並無委託或合作銷售,籲請消費者購買時認清產品正確包裝。

近期臺糖公司接獲桃園市政府通知,有消費者陳情龜山區中和南路市場某攤商招牌標榜「臺糖好大冰棒每枝1元」,但購買結帳時卻變成1支10元情事。

臺糖透過新聞稿說明,該攤商招牌雖標示「臺糖」,但實則與臺糖無關,臺糖亦無授權「臺糖好大冰棒」作爲名稱標示,該廣告具誤導性,使消費者容易誤以爲其販售的冰品,是由臺糖產製而購買。

臺糖強調,冰品由各糖廠所屬職工福利分會負責產製,冰品包裝雖有不同,但銷售通路僅限於糖廠冰店、福利社及臺糖蜜鄰等據點,並無透過委託或合作銷售模式,請消費者在炎夏購買冰品時,慎選來源、仔細辨識,以保障自身權益。

臺糖也感謝桃園市政府查辦此案,打擊投機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