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再利快評》恢復軍法 刻不容緩
立委吳斯懷力促非戰時軍人犯罪恢復由軍事法審判,國防部長邱國正表態贊成。洪仲丘案促成軍審修法,圖爲當年萬人凱道送仲丘活動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國防部長邱國正針對許多國軍現職幹部訴求,希望恢復《軍事審判法》表態。邱部長毫未猶豫即回答,「軍法對於領導統御各方都是正面影響,我個人當然贊成…」。邱真正道出當前軍隊違法犯紀層出不窮,難以約束的重大問題。
非戰時期現役軍人犯罪迴歸一般司法審理,起因於2013年的「洪仲丘案」。當時引起社會對軍中人權與軍事檢察署是否具專屬管轄權的討論,立法院乃火速通過《軍審法》修法。其後近10年來,該修法不僅造成軍紀鬆弛、部隊士氣渙散,同時也出現幹部不願或不敢嚴格管教的問題。
軍隊與一般企業組織型態大不相同。「服從是軍人的天職」,徹底完成上級交代的命令,只要是合法,就算不合情理,都要盡力去完成,否則部隊的領導統御與威信將蕩然無存。維護軍紀與貫徹命令,嚴格的軍法遠較一般司法有效,也更能發揮嚇阻作用。
筆者軍校畢業後,被分發至新兵訓練中心帶兵,在開訓第一週的重要課程便是「軍法教育」。猶記得一位新兵偷竊同僚金錢而被舉發,只是當時未能查獲贓物而難以破案。經筆者當着他的面假裝打電話,要求師部軍法組派憲兵來帶人時,這位新兵當場尿褲子,並下跪道歉請求原諒。
「國家有綱常,軍隊有軍紀,軍紀是軍隊的命脈..」,這是當年軍人都會唱的「軍紀歌」內容;軍法就是維護軍紀不可或缺的要素,尤其是現在以志願役爲主的軍隊。非戰時期不適用軍法審判,直到戰時才能啓用,乃當前兩岸關係緊張中的敗筆;寄望一旦打仗時能發揮作用,簡直是天方夜譚。
前些時候蔡總統提出「軍訓教官爲什麼要退出校園」,讓人啼笑皆非的問題,殊不知此乃民進黨的主張。將來可能還會聽到她問,「軍人犯法爲何不用軍法審判」,屆時恐怕已經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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