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國有林場總場原黨總支書記、場長李新建被“雙開”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衆號1月6日通報,經臨沂市委批准,臨沂市紀委監委對郯城縣國有林場總場原黨總支書記、場長李新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新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調動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貪慾膨脹,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學生入學、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李新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新建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沂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郯城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