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霧峰砸店案偵破 歹徒借車犯案 原因僅是不滿服務態度?

臺中市霧峰區7日晚上11時發生一起砸店事件,兩名男子駕車到一家咖啡店前,下車後即持球棒衝入店內,並對着夫大門和店內物品一頓猛砸,導致店內一片狼藉,櫃檯上的收銀機都被砸爛,犯案後隨即駕車逃逸。警方據報,先後將張姓和楊姓兩名犯案歹徒查獲,兩人聲稱是不滿服務態度犯案,警方昨依毀損罪嫌函送法辦。

雖然僅是一起毀損案,但兩歹徒犯案手法細膩。警方在案發後,依道路監視器一路查到彰化埔心鄉一處產業道路旁,發現歹徒是駕駛「權利車」犯案,並在駕駛座旁查扣砸店用球棒,並在後車廂另也發現還有紅色油漆3罐,以及和與本案無關的另支球棒。

警方再從權利車找到使用者,進一步查出車是被楊姓男子(27歲)和張姓男子(26歲)借去使用,但楊犯案後即出國赴日本旅遊避風頭。警方於是8日先把仍在國內的張查獲,等楊14日凌晨返抵臺灣,才通知他到案說明。

楊、張二人都是彰化人,並不住在霧峰。兩人聲稱是因爲到霧峰這家咖啡店消費時,因不滿服務態度才犯案。但店家說,近日並未與客人結怨,不明瞭何以引來砸店一事。

砸店歹徒使用的球棒被查獲。圖/民衆提供

臺中市霧峰區1家咖啡店7日晚上11時被砸店,店內收銀機被砸爛。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