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停車場淪爲垃圾山 沿途廢棄物四散飄異味 居民喊苦

臺中市干城環保市場旁、自由一街上的公用停車場用地,被人發現,有許多民衆貪圖方便,把停車場用地當垃圾場,堆成1座座「垃圾山」,沿線道路景觀髒亂不堪。(張妍溱攝)

人行道上也處處見到大包小包垃圾,沿線道路景觀髒亂不堪。(張妍溱攝)

臺中市干城環保市場旁、自由一街上的公用停車場用地,被人發現,有許多民衆貪圖方便,把停車場用地當垃圾場,堆成1座座「垃圾山」,沿線道路景觀髒亂不堪,有些路段沒有圍護欄,廢棄物四散路邊,經太陽曝曬,傳出陣陣異味,附近居民大罵:「生活在垃圾場旁」,環保局將追查行爲人,違者最高可罰6000元罰鍰。

附近居民指出,當地垃圾堆置問題令人頭疼,尤其垃圾堆置如山經過下雨潮溼後、滋生細菌,在大太陽曝曬後又造成垃圾內容物腐壞,發出臭味,造成環境衛生不佳、觀感也不好,已通報相關單位清理好多次,但每清完後過幾天又開始堆置,實在無奈又困擾。

另外附近傳出有街友在當地囤積資源回收物,有紙餐盒、寶特瓶、鋁罐等,變成自己私人的「小型資收場」,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則表示,因該地要闢建停車場目前正在招商,不定期都進行清理;社會局則表示該處過去沒有街友駐留紀錄,將持續查訪和關懷。

陳姓居民則指出,自由路三段與自由一街路口周遭,常常有攤販聚集擺攤,因爲攤商多,垃圾也跟着多,就連人行道上也處處見到大包小包垃圾,現在連公用停車場用地也都被丟滿垃圾,面對這種違規髒亂情形已經歷經數年,大嘆生活環境與垃圾共存、生活品質差。

環保局則表示,經查該髒亂點爲國有財產署權管,由東南區隊清潔隊所轄,目前發公文函請國有財產署限期改善,倘未改善者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