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虐童+1?3歲女童託養10天就被發現頭、四肢瘀青
女童經送醫,頭部、四肢都有挫傷。(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太平驚傳虐童案,3歲吳姓女童因父母做輪班工作,白天在霧峰區幼兒園就讀,3月3日開始下課、假日時間委託太平區35歲曾姓保母照顧,13日學校老師發現女童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通知家長並將女童送醫,其父逐報警對保母提告,訝然發現曾女爲無照保母;太平警分局受理後除通報社會局,也依傷害罪及違反兒少法偵辦。
吳姓女童父母因工作緣故,於今年3月3日送託曾姓保母24小時全日照顧,平時一有空檔就會去關心女童生活起居,本月13日女童由保母送至附幼兒園時,園方老師換尿病時發現女童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無法正常走路,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前來並送往太平區長安醫院檢查。
女童家人PO文怒控曾姓保母,直言保母不滿女兒在樓梯玩,動手打女兒,事後一查才發現,曾女不但無保母執照,且連曾女先生也跟着動手打女童。
已知女童當天已出院,唯根據女童家人貼出的驗傷單,女童四肢挫傷,連胸腔、骨盆也都有挫傷,幾乎體無完膚。
對此,社會局表示,女童現由親屬接回照顧,女童父親已對保母夫婦提出傷害告訴。曾姓夫妻坦承對孩童施暴,涉及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且曾女沒有向社會局登記,沒有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爲違法收託,社會局將依兒少權法開罰。
太平警分局也受理吳父報案,並立即製作相關人等筆錄及檢具相關事證,訊後除依兒少保護通報社會局外,並已移送臺中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